公告显示,合作年限内,载诚科技应向东通光电支付此场地及生产设备运营费用,每年总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合作期内,载诚科技每年应按每季度末(即一年分四次)向东通光电支付此场地及生产设备运营费用200万元,全年合计800万元。首次支付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首次支付金额为166.67万元,后续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末结束前的7个工作日内。
此外,东通光电有偿提供载诚科技在合作期间所需的全部基础设施、磁控溅射设备及辅助设备。双方合作经营期间载诚科技开发的一切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属于载诚科技。载诚科技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成果自行申报国家或地方科技进步奖,获得的所有物质或荣誉奖项亦由载诚科技单独享有。东通光电对载诚科技的研究成果,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同时,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东通光电享有优先入股载诚科技的权利。东通光电通过自有销售渠道帮助载诚科技进行的销售,东通光电享有该部分销售收入的分成,具体分成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合作期间及之后,由载诚科技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载诚科技承担,与东通光电无关。
资料显示,东通光电为是万顺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已建成2000多平方米千级净化无尘生产车间,拥有国际先进的磁控溅射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培养了有专业技术的生产人员,建立了深刻理解市场的营销团队。载诚科技是一家纳米新材料公司,致力于柔性电极纳米材料的开发、生产与应用,其产品应用于柔性领域,在触控组件、光伏发电、光电显示、智能玻璃、电子屏蔽等行业皆具有广泛应用,团队汇聚了来自密西根大学、康乃尔大学、北京大学、埃森哲等世界著名学府和五百强企业的国内外精英,积攒了深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万顺股份表示,本协议的签订,双方将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进一步促进双方业务资源整合的持续深化与创新,有利于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和业务协同效应,推动双方各自业务的发展与提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共建联合实验室从事功能薄膜科研
另外,在与载诚科技签署合作经营协议之前,万顺股份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汕头大学签署了《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书》,决定共同建立“汕头大学—万顺股份功能薄膜联合实验室”,主要从事高阻隔膜等功能薄膜的科学研究工作。
公告显示,联合实验室主要从事高阻隔膜等功能薄膜的科学研究工作。联合实验室由公司提供科研经费、相关配套检测技术和设施,汕头大学提供参研人员、相关配套检测技术和设施,双方通过联合技术攻关、培养人才、申请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等方式,致力于将其建设成为在光学功能薄膜领域具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科研实验室。
公告显示,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公司将联合实验室启动经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支付给汕头大学,启动经费用于项目预研、检验检测、学术交流、劳务等费用支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于经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核通过的研发项目计划,由公司在项目启动前拨付所需经费,联合实验室三年内必须开展3—5个项目研发,每个项目的经费50—200万元/年,具体项目的实施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技术合作协议。
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在具体项目进驻联合实验室之前由双方约定,项目研发经费如属由公司全额拨付的,公司单独拥有联合实验室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权和使用权,汕头大学享有论文、著作权和由于公司单独拥有项目科研成果专利权、使用权产生的应用转化效益的研发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双方具体协商。
万顺股份指出,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借助汕头大学的人才、技术和资源,进一步夯实公司高阻隔膜产品的核心技术优势,加快项目产业化进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通过与汕头大学的产学研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功能性薄膜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公司优化、丰富功能性薄膜产品结构,有利于培养功能膜新材料领域的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