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消息显示,因为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前者告上法庭。
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支行及招商银行XX分行XX支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2658383元。(裁定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早前因为与天津东盛泰和电子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最终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对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778654.99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算上之前两则法院冻结信息,罗永浩的锤子科技有些凶多吉少,一则是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发布的,被执行人为罗永浩,冻结期限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6日,具体冻结股权数额未显示;另一则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X**支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4500000元整,申请人奥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罗永浩连续卸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多则法院的不利判决,罗永浩的锤子科技前景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