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百隆达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OEM/ODM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五金、塑胶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汽车等领域,如LED灯具,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信号接收器,手机充电器,机顶盒,打印机/复印机等,2010年工厂新项目增加车床,注塑机,散热片,转轴,LED灯具成品组装等生产线。该公司为广州光宝移动供应商之一。
引发百隆达提起诉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公司接到广州光宝移动的备货要求后进行备货,后期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暂停收货,导致原告方库存大量积压。
公告内容显示,原被告一直有业务往来,多数以邮件的方式安排交易。被告具体要求原告按FCS备料,按实际订单备货物库存,并按被告生产的进度来安排接收相应的交货。因长期以此种交易方式交货付款,也成功完成了大量的订单。现原告按被告的FCS备料,原告按照惯例,已按被告FCS的需求备料,并且根据被告所下订单的任务。此后被告仅陆陆续续接收原告少量货物,甚至以各种理由多次暂停收货。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百隆达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立即接受原告提供的货物并支付货款22,265,520.2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2,265,520.24为本金,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由于本案目前暂未开庭审理,星星科技初本公告披露内容外也暂无其他应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