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公告
关于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你了解多少呢?本期金融大讲堂将为你阐述,何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该险种可以保什么?谁来掏钱购买?什么情形下可以赔付,什么情形下不能赔付。
何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
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是用来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他们的管理职责时,而面临的潜在的个人责任风险,该险种包括两个部分的保障:
第一部分通常被称作D&O(Directors&Officers Liability,D&O),当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的损失无法从其所在公司得到补偿时,由保险公司代表该董事或高级职员支付。
第二部分为公司补偿保险,当公司依法补偿其董事或高级职员的损失时,则保险公司会代表公司支付该笔损失。
受保护对象有哪些
依法设立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一般应包括前任、现任或未来的董事或经理,他们必须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董事或经理的职责,至于他们是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产生则无关紧要。
保单通常承保哪些风险
“D&O保险”旨在保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给其个人带来的损失。同时,本保险也保障公司在法律允许情况下,为其董事及高级职员支付由上述法律责任所引起的费用。
董事责任保险对不正当行为的典型定义包括:
1.董事、经理在其职责以内,违反义务、过失、错误、不实陈述、引入误解的陈述、作为、不作为等行为
2.仅只因为其是公司董事、经理而对其提出的索赔要求
哪些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非执业行为
2.由被保险人或以被保险人名义提出的索赔
3.被保险人以受托人、管理人的身份在管理或经营退休金、年金、分红、职工福利基金或其他职工福利项目时违反职责或合同义务的行为引起的索赔
4.被保险人在所属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兼任职务时引起的索赔
5.被保险人因获知其他交易者无法得知的内幕消息,而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
6.为获取不当利益,而对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利益关系人支付款项、佣金、赠与、贿赂的行为
7.担保行为
8.被保险人对投资者(股东)的身体伤害及有形财产的毁损或灭失
9.对投资者(股东)的精神伤害
10.罚款或惩罚性赔款
11.被保险人与他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不包括没有该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作用
1.风险转移
当公司代董事、监事及高管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可把责任转嫁予保险人,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
2.提高公司价值
董事及高管必须敢于承担一定的风险,为企业积极寻找发展机会。董责险使董事和高管无后顾之忧,有助于充分发挥经营潜能。
3.社会责任
当法律或公司章程不允许公司承担董事、监事或高管的赔偿责任时,往往因个人财力有限,可能导致起诉一方无法获得充分赔偿。董责险提供的赔偿限额能为起诉方提供充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