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中兴通讯与深投控签署了相关《抵押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以本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市国鑫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电子”)9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工业园北区宗地及其建筑物,为本项目下公司的各项义务提供担保;公司下属企业中兴康讯与深投控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国鑫电子10%股权为本项目下中兴康讯的各项义务提供担保;国鑫电子与深投控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国鑫电子持有的深圳市龙岗区布吉片区宗地及其建筑物为本项目下本公司的各项义务提供担保。
公告称,深投控于本协议及相关《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人民币22亿元支付给中兴通讯。于深投控支付首期款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机关提交关于抵押资产、质押资产的登记申请。双方根据深投控尽调情况、评估结果等友好协商确定具体协议文件内容,并签署具体协议文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兴通讯在公告中表示,本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
此前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中兴通讯即表示正在研究公司持有的地产资源,能否对产品线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