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涉案专利为我国第ZL00800381.5号专利,名称为“公用分组信道”,原专利权人为设立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金桥技术有限公司,后于2016年12月8日涉案专利转让至本案原告袁弓夷。袁弓夷称,涉案专利可应用于WCDMA、TD-SCMDA、HSPA和LTE技术,涉及多项3GPP标准。
原告诉称,小米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小米5X、小米Max2、小米Note3等12种小米系列手机使用了涉案专利技术,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同时,原告认为,小米公司在对上述系列手机产品进行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过程中,必然实施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相应合理支出。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众所周知,小米正处于赴港IPO的关键时刻,并很有可能创造港交所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IPO!但是就在小米正式提交上市申请书之后,频频遭遇专利起诉。
今年5月,曾经的老牌手机厂商酷派连发两条公告,直指小米侵犯专利权,并要求其停产多款热卖手机。根据酷派方面的表述,针对小米侵权方面的事件,目前已经立案7个,其中6个在深圳,1个在江苏。同时,涉事四个专利侵权,以及小米MIX2、小米6等八款手机的生产。
而小米方面则回应表示,酷派主张权利的几项专利的稳定性如何有待商榷,小米已针对酷派主张的几项专利提交了无效请求。
事实上,除了酷派和袁弓夷以外,小米在国内还与皇家KPN公司有尚未了结的专利纠纷。2015年,皇家KPN公司以专利侵权将小米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年2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皇家KPN公司已将索赔金额翻倍,从930万元提高至1860万元,但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