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全面屏点燃的战火已经烧到了国外。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和华为公司分别在国内外对“全面屏”进行商标注册,对此,部分业内人士猜测,乐视和华为申请商标的目的在于,将来可以借此向其他手机厂商“收费”。
乐视、华为分别于国内外注册“全面屏”商标
全面屏战火的燃烧,引发了业内一场关于“是谁率先提出全面屏设计”的大讨论,小米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曾发表《全面屏的前世今生》的文章,指出:
继2016年10月25日小米MIX发布,“全面屏”这个词的百度指数才第一次被收录。此外,小米MIX将传统手机屏幕尺寸比例由16:9突破到17:9,以及之后业内跟进的18:9,是小米MIX引领了整个手机行业的全面屏发展趋势。
小米MIX 2
对于雷军的这一说法,业内并不认同。从2013年到2016年7月的四年里,夏普一共研发了28款全面屏机型,但从之前夏普手机在中国市场的表现来看,全面屏机型一直不温不火。直到2016年,小米MIX的发布只是对“全面屏”这一概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业内还在激烈争论,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却发现,乐视网的控股子公司——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早于今年3月13日便申请了“全面屏”的商标注册。
记者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时注意到,乐视致新所申请注册的该商标的类别涵盖了交互式触屏终端;智能手机;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扬声器音箱;智能眼镜(数据处理);电视机;视频显示屏;投影银幕;机顶盒;遥控装置等类目。截至目前,该商标申请流程处于“等待实质审查”。
图片来源:华为官方网站
无独有偶,华为也提交了“全面屏”商标申请,但华为是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的,英文名为“EntireView Display”(从字面上可以翻译为“全面屏”)。
华为:为了防范不必要的商业纠纷
对此,部分业内人士猜测,上述手机厂商申请商标的目的在于,将来可以借此向其他手机厂商“收费”。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如果某家企业注册全面屏商标成功,是可以在该类别上阻止其他企业使用的。而其他企业未经授权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分别联系了乐视和华为方面。
华为否定了外界所说商标注册的目的在于收费。华为方面称,全面屏是当前手机行业一个新的技术潮流,大部分手机厂商都会使用该技术。至于具体到商标和商标注册,属于公司的商业范畴,任何公司在使用和全面屏相关的商标时均需根据各个国家商标注册情况来合法使用,商标注册主要是为保护和防范不必要的商业纠纷。华为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目前华为在主要国家申请“EntireView Display”作为华为商业标识之一,是基于可能的业务需要而做的布局,符合业界行业惯例,不存在任何“抢注”问题。
截至发稿,乐视方面未作出回应。
全面屏获准商标注册难度较大
不过,在赵占领看来,全面屏想要获准商标注册,难度还比较大。“商标注册需要具有显著性,‘全面屏’这个词是对手机屏幕显示形式的描述,显著性不是很强。”
对此,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律师刘凯也表示赞同,他指出,“全面屏”是手机业界对于超高屏占比手机设计的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同时,这个概念在历经多年发展之后,已逐渐带有手机行业的通用名称属性。因此,即使通过商标局的注册,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刘凯进一步指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也就说商标注册人只能阻止他人进行商标性使用,而不能阻止他人在商标标识第一性的含义上来使用“全面屏”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