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中兴在发给《环球时报》的新闻稿中表示,中兴通讯与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的协议签署即生效,与美国司法部的协议在美国得州北区法院批准后生效。法院批准与美国司法部的协议是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简称BIS)签发其与中兴通讯和解命令的先决条件。
中兴通讯董事长兼CEO赵先明表示,“中兴通讯承认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将继续积极致力于变革,并已制定了新的合规流程及进行了重大人事调整。我们从这次经历中吸取了很多经验教训,将努力成为出口管制合规治理的典范,致力于打造一个合规、健康、值得信赖的新中兴通讯。”
赵先明说:“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能够使中兴通讯获得未来发展的更为坚实的基础。”
2016年3月7日,美国商务部在其网站发布消息,以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规为由将中兴通讯等中国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并对中兴采取限制出口措施。中国商务部立即对此表示了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称中兴公司一直在积极从事国际化经营,与数百家美国企业开展了广泛的贸易投资合作,为美国贡献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岗位。美方此举将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方将继续与美方就此问题进行交涉。随即,中兴通讯股票于当日停牌。双方陷入了长达11个月的斡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