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表示,将对相关公司使用的集成电路、相机镜头、单芯片系统和其他技术展开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深圳魅族科技、深圳魅族通讯、香港百斯特科技(Dest Technology)、深圳龙光悦达电子(LGYD);芝加哥Overseas Electronics也被列为调查对象。高通先前曾要求ITC对上述企业发布有限驱逐令和禁售令。
高通今年6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状控告魅族,指魅族侵犯该公司3G和4G无线通讯标准的相关专利。
当时高通发布声明指出,已与魅族进行专利授权谈判超过1年之久,但魅族并未展现出签署授权协议的善意,且高通提供的授权协议条款内容,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审核,并被中国其他100家手机供应链厂商同意并接受,但魅族仍不愿签署且一再拖延,在高通于今年4月发出最后通牒后,魅族根本不回应。
高通首席法务官暨执行副总裁Don Rosenberg表示:“魅族企图取得较同业而言不公平且不恰当的成本优势,尽管不愿意,但我们必须提告以保护自身权利,同时确保其他100多家签署协议的中国公司能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
高通今年10月也在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对魅族提起侵权诉讼,并在法国对魅族提起侵权扣押行动,为未来提起侵权诉讼搜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