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大陆)(以下简称:信利光电)是一家拟上市光电子器件制造企业。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向证监会报送了申请IPO的资料,并且于2017年12月19日更新了预披露信息。公司拟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市场,预计发行不超过8,000.00万股,募集资金约22.89亿元,主要用于建设生物识别系统、车载集成触控模组、光电研发中心建设、用于移动终端的MEMS微机电器件、汽车驾驶智能辅助系统、2.5D强化保护玻璃、曲面触控屏和3D强化保护玻璃等8个募投项目。
通过深入研究,我们发现:信利光电存在着由乐视移动欠款导致2017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主营业务的竞争力或已明显下降,对关联交易或有严重依赖,以及募投项目设计不合理,并可能有伪造预期财务数据的嫌疑等诸多问题。
乐视移动拖欠近5亿货款,巨额减记致亏损
2017年上半年,信利光电的净利润出现了高达1.06亿元的亏损,主要来自对乐视移动巨额应收账款的一次性减记,或已使公司跌到申请IPO的财务门槛之外。
根据招股书披露,当期由于信利光电的全资子公司信利光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以下简称:香港信利光电)应收乐视移动7,103.45万美元,按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约4.81亿元的货款,因乐视移动存在经营问题而拖欠,且担保方乐视控股也未能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基于上述款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在扣除保险理赔的1,800万美元之后,对该款项的剩余金额进行了一次性全额计提3.59亿元的操作,从而导致了当期净利润的巨额亏损。报告期内信利光电的净利润分别为7.70亿元、4.64亿元、5.24亿元和-1.06亿元,如果年末的净利润不能成功转为正数,那么信利光电或许只能就此向证监会申请终止IPO相关事项的审核了。
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或已下降
报告期内,信利光电的毛利率、净利率等盈利能力指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恶化,或反映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已明显下滑。此外,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速快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逾期应收账款比例持续上升,或有通过放松信用突击营收之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或存疑问。
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信利光电合并报表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88%、13.69%、11.25%和8.88%,呈持续下滑的态势。无独有偶,同期公司合并报表的销售净利率分别为7.44%、4.70%、3.60%和-1.40%,不但保持了持续下跌的趋势,而且在2017年一期中,出现了亏损。由于上述引发巨额亏损的事项发生在子公司香港信利光电,因此通过分析母公司财务报表,或可得到公司当期经营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信利光电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1.78%、11.52%、9.23%和7.42%,与合并报表毛利率持续下跌的趋势相一致;同期,公司的母公司财务报表销售净利率分别为5.47%、3.93%、2.71%和1.89%,虽然2017年一期并未出现亏损,但是其销售净利率的趋势却与合并报表的销售净利率相一致,同样还是持续下滑。
不妨将信利光电的毛利率和归母净利润数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在报告期内,五家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15.74%、11.72%、13.48%和13.24%,虽然在2015年存在与信利光电相似的毛利率下滑,但是从2016年开始,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水平就出现了明显的回升。与之相比,信利光电的毛利率指标则是持续下跌。同期,信利光电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70亿元、4.64亿元、5.24亿元和-1.05亿元,可比上市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平均值分别为2.07亿元、0.80亿元、4.60亿元和3.05亿元,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归母净利润在报告期内出现了一倍以上的大幅上涨,而信利光电的归母净利润则在报告期内大幅下滑,与行业发展的趋势背道而驰。
此外,报告期内信利光电的应收账款分别为24.31亿元、28.17亿元、50.96亿元和38.9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23.48%、28.54%、34.97%和51.58%,保持持续上涨。其中,处于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分别为3.61亿元、3.11亿元、12.28亿元和8.47亿元,大幅上涨。上述2017年中期的逾期应收账款是一次性减记乐视移动4.81亿元应收账款后的结果,若将该减记应收账款的金额加回,则当期的逾期应收账款应为13.28亿元,与报告期初相比,增长了267.87%。在减记应收账款加回之后,报告期内逾期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之比分别为14.82%、11.02%、24.08%和28.01%,较期初大涨了13.19%。
业务发展比较依赖关联方支持
从2013年5月信利光电由其前身信利有限转制设立以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就从未完全摆脱关联交易的羁绊,公司在流动资金、生产性固定资产、商标权等多个方面,或对关联交易存在严重的依赖。
根据招股书披露,在2014年和2015年,信利光电向关联方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大陆)(以下简称:信利半导体)分别借入跨年款项累计1.90亿元和3.50亿元。此外,在报告期前三年内,公司向信利半导体短期拆借资金分别为1.00亿元、3,000万美元(按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1.87亿元)和1.50亿元,占前三年各期末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金额之和的比例分别为10.65%、28.13%和6.25%。上述由公司向信利半导体借入的资金金额合计高达9.77亿元。
此外,由信利光电的其他关联方——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以下简称:香港信利半导体)、信利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以下简称:香港信利电子)和信利国际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信利国际 证券代码:00732.HK),在报告期内,联合或独立为香港信利光电分别累计为60.6亿元、46.94亿元、61.60亿元和38.94亿元的外部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借款金额占报告期内各期末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金额之和的比例分别为:2.23倍、2.46倍、2.57倍和1.89倍,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外部借款提供担保的总金额,合计高达208.08亿元,或已成为信利光电运营资金的主要来源。
从2010年12月到2012年12月,信利光电及其前身向信利半导体分5次陆续收购与微型摄像模组、触摸屏、集成触控模组业务相关的生产设备,其交易价格分别为1.30亿元、5,150.48万元、808.51万元、498.10万元和1,681.97万元,五笔交易合计金额为2.12亿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项目下,机器设备子项目的原值金额为44.19亿元,上述五笔关于生产设备转让的总金额占机器设备原值之比为4.80%。
除了通过关联交易采购生产设备之外,还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厂房。2013年3月,信利有限向信利半导体第一次收购厂房,收购对象的账面价值为1.21亿元,评估价值为1.52亿元,评估增值率为25.43%,最终成交价为1.52亿元。而短短7个月之后,改制设立后的信利光电再度向信利半导体收购厂房,收购对象的账面价值为1,548.47万元,评估价值为1,584.71万元,评估增值率仅为2.34%,最终成交价为1,584.71万元。两次厂房收购合计支付1.68亿元,占报告期末固定资产项目下,房屋建筑物子项目原值金额的55.00%。
上述两次所收购的厂房,都位于汕尾市区东城路西北侧和工业大道东北侧的信利电子工业城内,两处房产的差别仅在于栋数和楼层的不同,而在地段和维修保养条件方面或高度相似。因此相隔7个月的两次房产价值评估,其评估增值率理应比较接近,而不是如招股书披露的那样差异巨大。若以信利光电设立后的收购厂房评估增值率为准,则信利有限在2013年上半年收购厂房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否涉嫌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呢?
在商标权方面:截至2017年6月30日,信利光电共持有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商标27项,其中由公司原始取得的商标仅6项,占境内注册商标总量的22.22%,而其他21项境内注册商标都来自两家关联企业的无偿转让。此外,香港信利光电还以无偿受让的方式取得了全部60项原属于香港信利电子的境外注册商标。在公司的87项商标资产中,原始取得的商标数量占商标总数之比仅为6.90%。上述81项商标在转让手续办理过程中,及商标转让之后,相关的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仍然有权无偿使用。虽然上述商标的转让在名义上保持了信利光电的资产独立性,但是类似将自有商标的使用权无偿授予关联方使用的定价不合理的关联交易或也将长期持续。
核心技术及团队也来自关联方
无论是信利光电拥有的专利权,还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团队,都打上了关联方的烙印。公司持有的不少专利权来自于关联方的无偿转让,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却都有在信利半导体工作的经历,公司的核心技术或也存在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性。
截至报告期末,信利光电共持有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318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合计共有专利379项。其中来自关联方无偿转让获得的专利权,共有57项,占专利总数的15.04%。由关联方转让的发明专利有21项,占发明专利总数的37.50%;来自关联方的实用新型专利达到36项,占实用新型专利总数的11.32%。在全部57项受让专利权中,有三项发明专利来自控股股东信利工业(汕尾)有限公司的无偿转让,而其他的54项专利则全部来自信利半导体。而在2014年之前,公司共持有147项专利权,其中102项来自原始取得,其它45项则由关联方无偿转让获得,占比为30.61%,其中发明专利的受让数量与原始取得之比高达44.68%。
此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信利光电共有8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研发中心总经理李某、研发中心副总经理马某、研发中心开发部高级经理吴某、CCM开发部软件技术高级经理张某、表面微纳处理开发部高级经理周某、研发中心新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王某、研发中心CCM开发设计部高级经理韦某和研发中心测试部经理吴某。上述8名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有曾经在关联方信利半导体从事技术研发和工艺流程方面的工作经历。
部分募投项目财务数据涉嫌造假
本次信利光电申请IPO,共涉及包括生物识别系统、车载集成触控模组和曲面触控屏在内的8个募投项目。通过分析募投项目的产能、产量关系,及其相关财务预期,不难发现上述募投项目存在着诸多不合理性,或有借此圈钱之嫌,甚至有涉嫌预期财务数据造假的可能性。
从生物识别系统项目入手:报告期内,信利光电的相关产品主要是指纹识别系统,据2017年中期数据估算,其年产能约为4,400万件。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指纹识别模组业务的产能利用率仅为60.18%,且产销率为91.81%,并不高。可是在生物识别系统的项目中,公司预计项目达产之后,将实现年新增指纹识别模组4,800万件的产能,与估计的2017年年度产能相比,增加了109.09%。在现有产能利用率偏低和产销率不高的背景下,新增产能又应该如何去消化?
再看车载集成触控模组项目:根据招股书披露,该项目达产后将把信利光电的相关产品产能提高8.12%,从2016年的10,200万件,提高到项目达产后的11,028万件。在2016年集成触控模组产能利用率仅为89.94%的情况下,当年的产量为9,174万件;而公司预期在该项目达产后,上述产能利用率将提高到90.70%的水平,即年产10,002万件的产量。可是该项目达产后的年产量,竟然比公司2016年的年产能还要低!换句话说,在不进行“车载集成触控模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现有产能已经可以满足预期产量的增长,试问建设该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何在?此外,在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财务预期中,项目达产后的新增营收将达到15.57亿元,以项目达产后产品销量较2016年增加828万件为准,则在募投项目开建3年之后,项目达产时的产品销售单价约为188.04元/件。可是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集成触控产品的平均单价却已经下降到111.47元/件,后续该平均单价或将继续下行,从而与募投项目财务预期中的销售单价进一步拉开差距。
另外,不妨对曲面触控屏项目也进行类似分析:在该募投项目达产后,信利光电的触摸屏产能将提升10.05%,从2016年年产8,600万件提高到项目达产后的年产9,464万件。公司预期届时触摸屏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将从2016年的79.26%提高到达产后的81.16%,也就是将触摸屏产量从2016年的6,817万件,提高到达产后的7,681万件。可是,与“车载集成触控项目”的情况相类似,公司预期达产后的年产量同样低于2016年的年产能!也就是说,不用进行“曲面触控屏项目”的建设,以公司现有的触摸屏产能也足以应对预期中产量上涨的需求。那么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又有何合理性可言?在现有产能利用率低于80.00%的情况下,继续通过募投项目扩大产能,上述10.05%新增产能又该如何消化?
最后,截至2017年6月30日,信利光电的货币现金余额高达11.90亿元,而在2017年4月,公司又向股东分配了总额达5.10亿元的红利,两者合计金额达17.00亿元,已经占所有8个募投项目所要募集资金总额22.89亿元的74.27%。由此可见,公司在报告期末或许并不差钱!上述三个莫名其妙的募投项目,总计募集资金仅为7.92亿元,真的有必要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来集资么?
来源:投资有道(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