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奋达科技的女文员杨小桃,估计怎么也想不到发了一条朋友圈,就因为泄漏内幕消息被罚了3万元。看来上市公司除了要管好老板的嘴之外,还要管好员工的朋友圈,自媒体时代,随时可能违规。
4月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内幕交易的时点正是奋达科技董事长发出“兜底增持”的倡议期间。
来看看具体什么情况:
内幕信息形成过程
2017年6月1日收市后,奋达科技的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持股票倡议的想法。
当天下午五点,肖某跟董事会秘书谢某平沟通,谢某平拟定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并由肖某书面签署。
6月2日早上7点半,谢某平、周某清(证券事务代表)与罗某斌(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赶到公司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但是直到8点04分才将拟披露信息提交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早上的提交时限为8点),导致该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
在处理信息披露的过程中,罗某斌不小心将《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复印机台上。这时候,8点05分,被两个公司员工看到了。
一个叫钟某文的公司技术市场部工程师,以及叫杨小桃的销售技术中心文员,早上去复印材料的时候,看到遗落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
而到了早上8点20分,罗某斌发现文件遗忘在复印机台,遂前往将该文件取回。
上午10点,杨小桃将其拍摄的《倡议书公告》照片发到其微信朋友圈。
10点31分,钟某文将杨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的图片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该信息。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点45分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执。
林立内幕交易“奋达科技”股票
上述提到的员工钟某文,在早上10点半把《倡议书公告》的图片转发到微信群,被一个叫林立的人看到了,他是当时奋达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副经理。
6月2日11点,林立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买入成交金额80万元,分别于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万元。
杨小桃、林立被行政处罚
海南证监局作出了以下的处罚:
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