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消息据海外网援引韩联社29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当天下午就三星太子李在镕贿赂案作出终审宣判,撤销此前的判决,增加了更多指控,退回下级法院要求重审。
在2018年的“亲信干政”案二审宣判中,李在镕获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当庭获释。据韩媒早前报道,法院若维持二审判决,李在镕便可无后顾之忧,继续开展公司的经营活动。但如果法院发回重审,李在镕就面临再次入狱的可能。
李在镕是三星电子副会长、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2017年2月,他涉嫌行贿朴槿惠及崔顺实以加强对三星集团的掌控,遭检方起诉。2017年8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在镕获刑5年。当时法院认定李在镕5项罪名成立,分别为行贿、挪用公款、向海外转移资产、隐匿犯罪收入和作伪证。
随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而检方则认为判刑太轻,也提起上诉。
2018年2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结果,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李在镕当庭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