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发布推文《南京中院发布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典型案例》,在“案例六:非法抗拒保全,依法从严处罚——常州某股份公司与浙江某光学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表述中,明确提及“法院进行保全时,浙江某光学公司保安经数次电话联系公司相关人员后,始终拒绝法院办案人员进入该公司依法履行公务。办案人员反复释明妨害民事诉讼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当地公安机关在接到办案人员报警后派员到达现场亦进行了法律释明,浙江某光学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叶某无正当理由仍阻碍办案人员进行证据保全,该公司相关人员亦不出面接洽,持续时间长达1小时23分。法院依法作出决定:一、对浙江某光学公司罚款100万元;二、对叶某罚款10万元。”
该推文内容进一步显示,“常州某股份公司系涉案专利权利人,其认为浙江某光学公司制造、销售的手机镜头侵害其享有的涉案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浙江某光学公司则认为,常州某股份公司未证明被诉侵权手机中的镜头由其提供;且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其已经生产、销售该型号镜头,享有先用权,不构成侵权。”
根据官方释义,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联想到之前舜宇光学与辰瑞光学于2022年11月发起的专利互攻战,多位光学行业人士猜测推文中非法抗拒保全的“浙江某光学公司”可能为舜宇光学,而“法人代表叶某”则是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叶辽宁。
潮电智库对此多次与舜宇光学相关负责人联系确认,但对方并未做出任何回复。
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分析,其实基本可以坐实文中“常州某股份公司”为辰瑞光学(由之前“诚瑞光学”更名),而“浙江某光学公司”为舜宇光学。
✦其一,2022年11月专利纠纷所涉及的两家公司,分别为辰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
✦其二,推文中表示的“浙江某光学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与目前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法人叶辽宁的姓氏惊人一致。
✦其三,辰瑞光学对舜宇光学的专利诉讼,正是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11月22日及11月23日正式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舜宇光学和诚瑞光学同属光学行业,近年来既是竞争对手,同时一直也存在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有光学厂商表示,这可能是由下游客户的定点项目所决定。特别是摄像头模组产品制造中,经常会出现镜头指定供应的现象。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至2021年舜宇光学位列诚瑞光学的第四大、第一大和第二大客户,诚瑞光学向舜宇光学销售收入为1.25亿元、4.28亿元和3.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1.63%、25.16%和14.43%。而诚瑞光学的摄像头模组业务也会采购舜宇光学的镜头产品。
根据潮电智库统计,按2023年全球手机镜头出货量计算,舜宇光学位列第一,辰瑞光学排在第三。
事件回顾
2022年11月15日,舜宇光学在港交所披露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就侵犯该集团的若干知识产权展开了17项诉讼程序,被告公司包括瑞泰光学、瑞成光学、诚瑞光学、瑞泰光电及浙江省宁波睿博计算机有限公司或宁波新远方美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瑞泰光学、瑞成光学、瑞泰光电均由诚瑞光学100%直接或间接持股。上述专利诉讼案件已由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及2022年9月8日正式受理。此外,12月1日,舜宇光学公告就上述五家企业再追加2项新的诉讼程序。
2022年11月30日,瑞声科技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其附属公司诚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瑞泰光学(常州)有限公司,针对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乐的田通讯器材经营部、南京文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象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越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在中国侵犯集团若干知识产权展开了10项专利对应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