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至今,在以美国牵头的带领下,华为饱受多方面波折,从孟晚舟被拘留到目前4个月时间,华为终于的态度在悄然无息中反生了莫大的改变,从最初的低调、保守到目前的“强势出击”,前后态度可谓完全占据了两个极端。
据笔者观察得知,在孟晚舟被拘留到春节后这么长一段时间内,华为对此的态度都十分保守,高管发言很少,或者基本上都“以官方回复为主”。但春节后开始,华为高端开始频繁释放信息,不管是对于孟晚舟事件,还是华为国际事件,都异常的高调,如果说,这些都还只是言语方面的强势的话,那么,日前华为对美国政府提出的起诉,则是完全升级到实际动作。
而这背后有两个很大的疑问,其一:华为为何会选择此时提出起诉?其二,通过此次起诉,如果成功了的话,那么,华为要达到什么目的?
解读:华为正式起诉美国政府
3月7日,华为异常高调的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内容则是对美国政府提出起诉。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强有力的“试水”,不管最后的结果如果,下面来看看,华为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此次发布会发言人员主要有:Glen Nager:案件首席律师、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John Suffolk:华为全球网络安全和隐私官;郭平:华为轮值董事长;宋柳平:华为首席法务官;杨超斌:华为5G产品线总裁;李大丰:华为监事会常务监事、ICT基础设施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据华为表示,华为在德克萨斯州普莱诺的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起诉书,第889条在没有经过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况下,禁止所有美国政府机构从华为购买设备和服务,还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与华为的客户签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资助和贷款,这违背了美国宪法中剥夺公权法案条款、正当法律程序条款;同时,国会不仅立法,还试图执法和裁决有无违法行为,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原则。
解读:从这一段文字来看,华为之所以要起诉美国政府,原因在于,“在没有经过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况下,禁止所有美国政府机构从华为购买设备和服务,还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与华为的客户签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资助和贷款。”
换而言之,就是美国政府禁止采用华为设备和服务,同时还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与华为的客户签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资助和贷款。这就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原则。
1、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希望法院判定NDAA违法,禁止颁发永久性禁令
郭平表示:“华为宣布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对《2019年国防授权法》(“NDAA”)第889条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发出挑战。华为希望获得如下救济措施:法院判定NDAA中针对华为的限制措施违反宪法,同时颁发永久性禁令,禁止实施该限制措施。”
其指出:“美国政府一直污蔑华为是威胁,还攻击我们的服务器,窃取邮件和源代码,而且从来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撑其关于华为是网络安全威胁的指控。而且,美国竭力诋毁华为、影响公众舆论。更糟糕的是,美国政府试图阻止华为参与其他国家的5G网络建设。”
其强调:“鉴于美国从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安全指控,我们怀疑它不让其他国家使用华为产品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担心其他国家会使用先进的5G技术赶超美国?”
简而言之,“2019 NDAA 889条不仅阻止华为向美国客户提供服务,还损害我们的声誉,让我们失去为美国以外客户提供服务的机会。这是对美国立法程序的滥用,剥夺了华为走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有悖于三权分立原则,背离了美国的法律宗旨,违背了宪法制定者的初衷。这不但侵犯了华为的权利,也伤害了美国消费者。通过颁布NDAA,美国国会扮演了法官、陪审团和执法者的角色,这是违宪的。”
“其他国家也在反对美国政府打压华为的做法,美国总统本人最近也对使用虚假的安全理由来阻止华为的做法提出质疑。”美国政府这是犯众怒!
“如果撤销这条法律(本来就应当撤销这条法律),华为就有机会向美国提供更加先进的技术,帮助美国建立最先进的5G网络。华为愿意解决美国政府的安全担忧。取消NDAA对华为的禁令可以让美国政府与华为一起解决真正的网络安全问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允许华为参加,将能够帮助美国政府解决安全担忧!
“采取法律行动是我们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我们希望,法院能做出对华为以及美国人民都有益的正确决定。”最后表达的是:华为是被迫没办法才起诉的,如果成功的话,对华为和美国人民都有利!
2、首席律师、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Glen Nager:美国毫无依据禁售华为违法!
此次案件的首席律师、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Glen Nager则表示:“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要求在剥夺任何人生命、自由和财产前,应该行使正当法律程序。根据该条款,只有在遵循普遍适用规则的前提下,依法剥夺自由才是合乎宪法规定的。”
“根据我们的起诉书,第889条仅针对华为(和另一家实体),禁止其销售相关设备,这违反了这一普遍适用的要求。起诉书还表示,第889条暗指华为受制于中国政府的影响且构成安全风险,这是对华为的污蔑。”
Glen Nager还强调:“根据宪法的授权条款,美国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是独立的,由不同的分支机构负责。根据授权条款,国会只有制定规则的权力,没有针对个人执行这些规则的权力,只有行政或司法机构才有权力针对个人执行这些规则。”
“根据起诉书,2019 NDAA的第889条直接认定华为与中国政府有关联,而不是向对待其他中国公司一样,依法让行政机构和法院作出判断。这违反了授权条款,包括授权条款里的三权分立原则。”这段内容直接讲述了华为起诉美国政府的原因和依据!
其还表示:“我们要求法院判定第889条违宪,并判令禁止针对华为适用该条款。”这就透露着,华为希望进入美国市场,华为希望在美国做生意,华为希望在美国市场展开公平竞争。简而言之,综合上述要表达的意思就是:美国禁止华为销售相关设备毫无依据,这本身就是违法,我们希望法院判令禁止针对华为适用这一条款。
3、华为全球网络安全和隐私官John Suffolk:没有任何一起攻击、数据泄露或缺陷是华为导致的!
在此次发布会上,华为全球网络安全和隐私官John Suffolk也作出了发言,其发言内容所表述的终极概意思是:没有任何一起攻击、数据泄露或缺陷是华为导致的,且华为管理机制是最苛刻的!
John Suffolk表示:“不能仅凭产品外壳上的名字来判断究竟是谁生产了产品中的部件。首先我想明确一点:仅仅根据某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上的商标,就认定该产品完全来源于这个供应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某个产品上可能印着华为的名字,但通常只有大约30%的部件来自于华为。”
从这方面来看,其还以苹果举例:2016年,苹果公司有766家全球供应商,其中346家位于中国大陆。简言之,约50%的iPhone是在中国生产的。
此外,其还举例:2017年和2018年,某些厂商公布的漏洞/问题总数超过30,000。在漏洞数量最多的十家公司中,美国技术公司就占了九家。这些产品都可能带来国家安全风险。2017年,发生了重大恶意软件攻击事件,如Wannacry、Petya和Locky等,以及Intel、AMD和ARM设计问题导致的主要硬件问题。这些问题给美国造成了影响,但没有一个和华为有关。
其还强调:“某报告显示,1200名抽样的美国联邦政府合同商无法满足美国标准提出的安全期望,包括航空航天和国防领域的标准。低水平的“网络安全卫生”导致了多起大型数据泄露事件,如雅虎、美国人事管理办公室、Target Stores、eBay、Equifax等组织遭遇的泄露事件。”
“没有任何一起攻击、数据泄露或缺陷是华为导致的。华为将设计安全机制融入产品开发和部署。这个机制树立了一个高标准,很少有公司能满足这种标准。我们是全世界最开放、最透明、接受审查最多的公司,对此我们感到自豪。政府、客户及其专业团队对华为实施全面验证,对此我们感到自豪。某国政府曾说:‘我们对华为的管理机制可以证明是全球要求最高、最严苛的机制’。”
“我们允许政府和客户接触我们最梦寐以求、最珍贵的知识产权,以全面满足他们的要求。但这并不是说我们是完美的,我们能一直输出完美的代码,或者我们能确保所有流程能一次性实施到位。我们将继续在研发领域投入数十亿美金,解决任何识别出来的问题,继续实现改进。”这段话强调的是,也许华为实施过程中或许会有不足,但是,我们会投入巨额资金研发以解决问题!
最后其表达的意思是:“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将取决于一致的国际标准认证机制以及开放和透明。政治化的做法无法保障网络安全。”比如说,通过政治不让华为参与,但同样有问题发生。
4、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美国对华为的攻击是有企图、带有惩罚性的
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表示:“《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2019 NDAA)第889条明确针对华为,不仅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从华为购买设备和服务,还禁止政府机构与购买华为设备或服务的第三方签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资助和贷款,即便这些交易对美国政府并无影响或并无关联。通过提出此次诉讼,我们希望能让美国国会不要违宪地阻碍华为将建立全球一流5G网络所急需的领先技术带给美国。”
其强调:“第889条明确针对华为,将华为列入黑名单,损害了华为的声誉,且不给华为任何澄清的机会让其免受制裁,这是违宪的。美国对华为的攻击是有企图、带有惩罚性的。当时在通过这部法案时,参议员Tom Cotton表示,华为应该被‘判处死刑’,应该将‘华为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参议员Marco Rubio对华为进行诽谤,称华为是‘特洛伊木马’,‘不能允许华为在美国开展任何业务。’”
他指出,第889条不仅对华为构成了伤害,更重要的是,对华为的客户也构成了伤害。该法案不允许华为向任何与美国政府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提供其全球领先的技术,不论华为的产品是否会用于政府。因此,这纯粹就是惩罚性质的。该法案让美国消费者无法获得最先进的技术,特别是在那些华为的竞争对手不愿意提供服务的贫穷、偏远地区。
宋柳平强调:“国会针对华为的做法过于宽泛,同时也是无效的。之所以说过于宽泛,是因为这部法案的禁止条款适用于联邦政府的所有机构,甚至包括与外交、国防和国家安全没有关联的机构,如印第安事务局和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管理局。更糟糕的是,这部法案还适用于大量与联邦政府机构签订过合同的私营企业,甚至在与政府合同毫无关系的私营项目上阻碍华为与这些企业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美国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安全问题的证据。华为从未得到过任何公平的机会来与指控华为的人进行对抗和盘问,也从来没有为华为提供一位公平的审判官。美国国会同时扮演立法者、检察官和陪审团的角色,这有悖于美国宪法。鉴于此,我们特此起诉美国政府和第889条所适用的多个政府部门部长,包括农业部长、代理内政部长等。”
5、华为5G产品线总裁杨超斌:排除华为参与美国运营商建网将损害美国经济、减缓5G部署
华为5G产品线总裁杨超斌表示:“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2019 NDAA)仍然仅仅基于毫无依据的安全担忧对华为实施不正当的限制措施。华为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过去30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安全记录。”
他强调:“排除华为以及破坏公平竞争将抬高美国运营商的建网成本,减缓5G部署节奏,损害经济,最终影响美国人民享受先进5G网络的权利,导致他们不得不承担额外的通讯费用。”
加拿大运营商Telus首席技术官表示,华为参与市场竞争可以“降低至少15%的行业成本”。据GSMA预计,2017年至2020年,北美运营商资本支出将高达1360亿美元。如果华为能自由参与市场竞争,即使只能节省15%的行业成本,节省金额也将高达200亿美元。
2019年,T-Mobile推迟了5G网络商用计划。AT&T宣布他们所谓的5G网络速率不到200Mbps,而韩国运营商LG U+采用华为5G技术部署的网络下载速率则超过1.3Gbps。
华为投入5G技术研究已超过10年之久,在5G方面比同行至少领先12个月到18个月,累计获得基本专利授权超过2570件。我们已签订了30多个5G商用合同,40,000多个5G基站已发往世界各地。华为是全球最大的5G厂商。
6、华为监事会常务监事、ICT基础设施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大丰:我们需要开放和公平竞争,但美国政府却干预市场
华为监事会常务监事、ICT基础设施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大丰表示:“许多国家即将大规模部署5G网络。我们需要的是开放和公平竞争。但是美国政府却通过立法越权来干预市场。事实证明,在部署最先进的5G技术方面,美国政府无法代表市场参与者。5G政治化只会给整个行业和企业带来伤害,同时必将阻碍美国消费者享受5G技术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
其强调:“虽然华为在美国的客户数量不多,但是我们仍然一直努力为他们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技术。我们相信,即使是生活在农村、山区和其他偏远地区的人也应该有机会进入数字世界。每一个对华为表示满意客户都意味着,通过我们的努力,肯塔基州或田纳西州又有2万或3万名居民可以享受高速互联网服务。”
此外,缺乏竞争的市场会导致网络部署成本上涨,最终却要由消费者买单。正如杨超斌先生刚才所说,华为参与北美市场竞争将在四年内节省资本支出至少200亿美元的行业成本。
李大丰指出:“目前,华为在美国设有七个办事处,共有超过1000名员工。我们在美国电信市场做了大量投资,包括与数百家美国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每年从这些公司采购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零部件、设备和软件。《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2019 NDAA)将阻碍华为在美国投资和创造就业方面的长期努力。”
从上述华为五大高管以及律师演讲可以看出,华为此次起诉主要围绕“提供公平竞争机会,进入美国市场”为主,所有的演讲只字未提孟晚舟案件,事实上,美国禁售华为和中兴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情,华为为何会选择在此时起诉美国政府?对华为来说,难道真的能够通过此次起诉就轻松进入美国市场吗?经过此次起诉,如果“胜诉”的话,其将会取得怎么样的战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