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 12月27日消息,近日麻烦不断的锤子和罗永浩,今日又被扔了“炸弹”,而且一扔就是两颗(北京法院冻结锤子450万元存款湖南法院冻结罗永浩股权):
第一颗: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将冻结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财产金额450万元。
第二颗: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近期冻结了罗永浩在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期限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6日,具体冻结股权数额未显示。
财产被冻结是供应商“所赐”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11月26日发布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为奥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存在买卖合同纠纷。
奥音科技是一家声学科技企业,给锤子手机提供声学模组。锤子科技的经济危机在2018年下半年被曝出,不断有供应商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拿回货款。在此之前,已经有供应商到锤子科技的北京总部拉横幅讨薪。
奥音科技认为锤子科技有转移财产的企图,于是于2018年11月26日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
法院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账户内的存款450万元。奥音快捷可在裁定书送达后的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股权被冻结也是因为欠钱
股权冻结一般是债权人为保证其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法律行为,如果有多个债务人可以轮候冻结股权,即每个债权人轮流主张冻结债务人股权,直到债务问题的解决。
对股权的冻结以及股权的质押主要影响的是股权转让的权利。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知乎用户“张庚园”律师认为,股权被质押,会对股东的分红权产生一定影响。在法院查封股权的时候,如果有分红,理论上也应该优先偿付该股东所欠的被执行款项。除此以外,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含经营权)都不应受到影响。
但是另外一名知名用户“王瑞恩”也提到,在实践中会有一些例外。在大和光学(苏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案中,苏州中院有一段颇为有趣的分析:(对股权的固化)不仅仅在于禁止股东转移、转让股权以及请求股息红利等财产权利,还在于限制股东行使涉及其股权价值变化的表决权、解散请求权、诉讼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如果股东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不恰当的增设负担、放弃权利,则会直接导致股权价值之贬损。
大概可以理解为:
冻结股权,不光是为了限制转让,还是为了限制股东瞎折腾,不能让股东的不当行为影响股权的价值。
从维护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说,这一观点颇有可取之处:股东跑路,和股东滥用自己的表决权胡搞,都会影响其他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同样是需要避免的。
因此,罗老师头上这道紧箍咒,可能比“冻结”字面看上去还要复杂。
锤子进入“水逆期”
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锤子科技坏消息频传,多次被曝出裁员、出货难、被供应商追债、资金链断裂等负面新闻,还被曝出“因公司未能及时收回应收款项,11月工资无法如期发放”的消息。
此外,还有媒体报道称,罗永浩已先后接触过百度、华为、阿里等方面,寻求接盘。消息称与前两者均未谈妥,与阿里方面也就价格方面陷入僵局。但涉及的几家公司均未证实这一消息。(为救锤子科技,罗永浩找百度、华为、阿里接盘)
更重要的是,还有媒体发现,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资料进行了重大变更。(一线丨锤子科技子公司变更:温洪喜成法定代表人钱晨等退出)
法定代表人由之前的罗永浩变为温洪喜,包括朱萧木、钱晨、唐岩、吴泳铭、郑刚等在内的10位董事全部退出。变更完成后,董事(理事)、经理和监事仅为罗永浩、温洪喜、金扬等。据悉,温洪喜为罗永浩在老罗英语培训时的同事。
这一变更引发了外界更多的猜想,引发了“罗永浩退位”甚至是“找替死鬼”这样的说法。
或许能解开锤子困境真实谜团的人,只有罗老师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