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消息,高通12月10日宣布,福州中院已初步裁定,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销售侵犯高通两项专利的的7款iPhone手机,不过,和硕制造的iPhone和仁宝制造的部分iPhone,将会被排除在禁售令之外。高通称,这是因为和硕拥有高通的专利及专利组合授权,而仁宝则拥有其中一项高通的专利许可。
台湾地区《经济日报》报道,在取得对苹果的禁售令之后,高通今日表示,苹果的合约供应商并不在禁售令范围之内,但其所生产的产品将被禁售。不过,和硕制造的iPhone以及仁宝以一项专利所生产的iPhone,将被排除在禁售令之外。
高通解释称,高通的专利组合授权协议,通常是授权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或者被有关部门批准的专利。但有些专利的授权,是在专利组合提交给有关部门或者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之前。换而言之,即便高通的专利组合没有提交给有关部门,或者尚未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也是包括在高通的专利组合授权协议之内。
高通表示,和硕拥有高通的专利及专利组合授权,而仁宝则拥有其中一项专利的许可。因此,和硕制造的iPhone和仁宝制造的部分iPhone,将会被排除在禁售令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