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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指纹识别纠纷第一案:敦泰起诉莫良华“我们没有冤枉他 ”

新华新电网 2016-05-04 16:59
敦泰电子 莫良华 信炜科技 阅读(6131)
导语从2015年年底,业界就传出不少风声:敦泰以莫良华、覃海及其他16名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以莫良华、深圳信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转载自新华新电网,内容未经查证,仅供参考

  触控业界低调王,突引发起诉传闻

  说到敦泰电子(FocalTech),媒体除了通过业界口碑和其不时更新的官网信息了解到敦泰在触控及显示行业的领先地位,甚少看到其产品宣传以外的公众事件诉诸于报端。但从2015年年底,业界就传出不少风声:敦泰以莫良华、覃海及其他16名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以莫良华、深圳信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方敦泰认为,按压式指纹识别技术是其历时3年研发,并经严格保密措施保护的,而被告方莫良华利用曾担任敦泰副总及研发部负责人职位之便与相关人员获得了相关技术并经进一步研发,再由莫良华成立的公司信炜科技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敦泰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并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

  业界众说纷纭,敦泰首度发声

  一时间,业内对此事众说纷纭,被告方敦泰前员工莫良华接受了媒体采访并回应“我们很冤”,而起诉方敦泰则一直保持沉默,早前也拒绝了包括本社在内多家媒体的采访请求。

  近日得知,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国内指纹识别竞业纠纷第一案——敦泰状告前员工莫良华等违反竞业限制及信炜科技侵犯商业秘密案有了最新进展。

  在经过一段时间沉默以后,敦泰终于针对此事首度发声。敦泰法务吕处长代表公司对记者首次披露了此次诉讼事件的进展和前因后果,并回应了相关传言;敦泰公司创始人胡正大博士也同时分享了敦泰的发展方向与最新成果。

  “我们没有冤枉他,起诉是为了维护正义”

  记者:距敦泰提出起诉已过数月,莫良华也曾通过媒体喊冤,但你们一直保持沉默,为什么?

  吕处长:敦泰企业的行事风格从来都是比较低调的。其实事情发生后,不少媒体要找我们进行采访,但由于进入了司法诉讼程序,我们不会针对诉讼的内容做任何说明,这会影响司法公正。另一方面,我们并不想加入到口水战中,很多时候,一旦你积极回应了,反倒还帮助对方做了公关宣传。

  我们的诉求已明确写于诉状中:停止竞业、停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并给予敦泰经济补偿。我们目前可以回应的是:敦泰发起提告是因为有确凿的证据,一切的事件发生都是莫良华从离职前就开始刻意策划的,我们并没有冤枉他。同时,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本周已经做出裁决:确认莫良华在离职前就陆续成立多家相关公司从事与敦泰相同的指纹识别业务,确实违反了双方签定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莫良华与他设立的相关公司应连带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后果,必须向敦泰赔偿。这已经充分说明敦泰的立场是正确的。

  鉴于本事件已引发不少关注,且日前政府机构的部分判决已出。为了避免外界不必要的猜疑和公众被对方颠倒黑白的“一言堂”所误导,我司认为是时候就案件进展和传言做出一个交代了,所以本次希望通过接受采访对事件做出正面回应。

  记者:为什么采用诉讼这样直接且激烈的方式?

  吕处长:首先,敦泰是一个业界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我们重视人才培养、注重员工发展、愿意为任何一位员工提供上升机会。但是,无论任何原因,敦泰都不能容忍像莫良华这种无视商业道德、破坏公平竞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敦泰势必要采取法律手段给予打击与阻止。这种打击与阻止,是一种正义的行为,是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的前提,也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共识。

  其次,敦泰还是一个上市企业,我们要对股东,还有800多名员工及其家庭负责。我们认为莫良华违反竞业限制及侵犯商业秘密的做法,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径,会对业界和公司在职员工造成不良误导,认为:即使不努力工作,通过走这种投机取巧、违法犯纪的“捷径”也能获得成功。所以我们必须要采取起诉这种方式予以积极处理,矫正不良之风,并给予股东和在职员工一个交代。

  “我们不遗余力的栽培提拔,却换来他的背叛”

  记者:能谈一下莫良华当时离职的原因吗?

  吕处长:当时莫良华的离职理由是要转行去做金融相关的投资事业,这个行业当然跟敦泰的IC设计业没有竞争性。在莫良华离职之前与敦泰所有研发人员开的离职说明会中,他也“坦诚”地同大家分享了这个既定的从业计划,全公司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然而在莫良华离开没多久后,我们就收到来自各方的消息,说他已创业了指纹识别IC公司,并从其离职前就开始不断对指纹识别组员工进行“挖角”和对商业秘密的窃取,一开始我们半信半疑,直到发现离职的人数越来越多,而且大部分都是指纹识别组员工。经过大量的内外部搜证调查后呈现的事实证明:一切都是莫良华长期策划有意为之的结果,他从一开始就在欺瞒。这与莫良华近日透过媒体发表的所谓“在资本市场碰壁后方加入信炜”的言论完全背道而驰,不过是堆砌在无数谎言上的另一个谎言罢了。

  记者:莫良华在职期间,敦泰待他如何?

  吕处长:敦泰成立于2005年,莫良华和其他研发工程师在2006年陆续加入敦泰。他们加入敦泰的时候大部分都是刚刚毕业,非常年轻,也都怀抱着理想。

  同时,敦泰对于优秀人才都会提供优厚的回报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并且不遗余力予以栽培。当年莫良华以一名普通工程师的身份加入敦泰,到他离职的时候已为研发副总,负责整个研发部门的管理,短短7年间既能有如此大的职位提升,不难看出敦泰“唯才是用”的用人作风。在莫良华担任副总期间,公司对其的栽培力度和支持度也可谓全心全意,例如,莫良华对公司提出希望就读长江商学院EMBA课程以提升其管理能力,公司不仅为其支付约60万人民币的全额学费,还允许其以上班时间报出差赴北京、广州等地上课,期间产生的所有差旅费用也都是由公司承担。

  胡博士和公司对莫良华的栽培和厚待是业界都有目共睹的,莫良华在近日透过媒体发表的“感性告白”中也有所体现。但怎料人心的变化莫测是公司无法把握的,莫良华最终却以欺瞒公司的方式离职并成立竞争公司回报敦泰,如此“恩将仇报”的做法,令我们公司及员工所心寒和不耻。

  记者:莫良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离职时并没有签离职竞业协议,是否属实?

  吕处长:每个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都有同其签订竞业及保护协议,签了就会生效,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公司也会提醒离职员工有这个竞业义务在,这些都有明确的证据。而且,从目前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莫良华已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事实来看,他这种企图误导大众的狡辩根本站不住脚。

  记者:经历了高管背叛之伤,敦泰是否有进行反思或取得一些经验?

  吕处长:我们没有办法防止人心的变化,这个事情发生以后胡博士很难过,公司员工更是震惊。IC设计业的特点就是所有的创新都在人的脑袋里,要这些人跟公司共同奋斗,需要有充分的信任,但是过于信任又会带来目前我们面临的这个问题。所以,敦泰对此反思后得出的结论是:如何要在信任与管理之间取得平衡,还是要靠制度,要全方位地健全相关制度和加强相应的管理。敦泰为此也开始着手在公司内部进行信息保密、人员职权分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完善工作。

  虽然公司受创不小,但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的过程,这样看来,也不完全是坏事。即便如此,敦泰依旧会选择继续相信员工,并继续不遗余力地栽培人才,有变化的是,将以健全的制度与管理作为依托。

  “我们期待政府加强对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记者:敦泰对莫良华成立的信炜科技也提出了起诉,能否就此事谈一谈?

  吕处长:信炜专利部分与商业机密部分,公司正在与律师研议诉讼策略中,在此不作过多说明。

  但如我们之前强调的,这整个事件都是莫良华从敦泰离职前就开始精心策划、小心布局的,我们的确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才完成搜证。然而,在搜证过程中,我们很无奈的地方在于,我们作为国家的高新企业,把大量的精力放在了对新技术的创新研发上,未料却遭遇这样的伤害。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事件,为行业敲响警钟,同时也期待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从而促进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我们知道敦泰是在台湾挂牌上市的,若此类案件发生在台湾,将会如何处理?

  吕处长:假设这件事情发生在台湾,因为台湾有一个营业秘密保护法,营业秘密受到侵害的公司可以通报调查局。检调单位会协助进入涉嫌侵权的公司进行搜索证据。最近这个法案进行了修改,对触犯营业秘密者,新增刑事责任,最重有期徒刑为十年,最高罚金为所得利益之十倍。

  2015年台湾最高法院依据该法判决禁止台积电离职六年的高阶研发副总梁孟松,禁止使用、泄漏台积电的营业秘密及人事数据,以及首创先例判决在过了竞业禁止期间之后,梁仍不能到台积电竞争对手三星公司工作,这件指标性判决,不只宣示对企业营业秘密保障以及高阶主管竞业限制,也保护台湾产业以及台湾整体国际竞争力。

  记者:指纹识别是敦泰近几年的重点项目,莫良华等人的离职对该项目的研发有没有造成影响?

  吕处长:肯定会有影响,因为走的大都是指纹识别组的员工。我们在2014年底已经正式对外发布第一代指纹识别方案,但正是因为莫良华于2015上半年的这一出闹剧,影响了产品后续的开发进度,造成指纹识别产品线的开发和推广都变得被动。最关键的是,这一事件导致整个研发团队的工作情绪和工作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打击,这也是我们先前提到必须以正当地强有力手段对该行为予以最有力回击的主要原因之一。

  记者:经历这件事情以后,敦泰指纹识别业务将何去何从?

  吕处长:虽然莫良华事件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创伤,但我们并没有止步不前,而是积极地在短时间内加大了指纹识别产品线研发资源的配置力度和速度,力求组建一支国内指纹识别领域的精英研发团队,目前看来成果显著。所以,我们对今年一季度投入市场推广的指纹识别产品非常有信心,加之敦泰多年基于触控和显示领域积累的雄厚客户基础,大多数品牌客户都愿意优先考虑采用我们的指纹识别方案,毕竟敦泰不管在技术实力还是行业地位方面的成就都是得到业界认可的。

  此外,敦泰第二款指纹识别量产机型将于第二季度初上市,接下来还有十几款已经进入量产测试的机型也将陆续入市,相信敦泰今年推出的成熟的指纹识别方案能够有效助力客户实现在用户和市场端的双赢。

  胡正大:敦泰不会成为“一代拳王”

  记者:目前国内外的很多企业,内部不乏心怀雄才伟略且确有能力的高管,他们会不满足于“打工者”的身份而希望自主创业,为了避免人才流失和更好的整合资源,不少企业会采用“内部创业”的方式同这些高管合作,投资这些高管成立独立公司,以从这些独立公司获得盈收的一部分或技术的优先或独家合作权从而达到共赢。这不失为一种优选,请问贵司为何当时没有选择以这种方式同现信炜科技董事长莫良华进行合作呢?如果当时莫良华提出该种合作方式,贵司将会是什么态度?

  胡正大:敦泰用人坚持“唯才是用”的理念,企业向每一位员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职业选择的无限可能。对于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公司更是给予超出行业标准的优厚回报。这也是为什么敦泰能在短短10年间从一个只有几人的创业公司迅速发展到拥有几百人的上市企业的关键因素。

  敦泰的企业文化推崇开拓和创新,这不仅反映在企业对员工的期待上,更是敦泰一直以来面临各种重大发展决策时奉行的解决思路,例如,公司在上市时实现了所有在职员工都有股可分,这在大陆乃至台湾企业中都是罕见的。又比如,敦泰收购旭曜科技(OriseTech)后,在短短1年间就完成了多项内部整合和改善举措,成功地使合并后的新敦泰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IDC技术的重大进展。这些例子都足以证明,无论敦泰还是我个人,都始终以一种开放的态度在接纳吸收各种新事物和新挑战。

  包括贵社提及的“内部创业”可能性的问题,我认为,只要当时莫良华有提出,我们都是可以考虑的,但是他并没有。尽管我司一向极力培养及珍惜人才,但莫良华却以欺瞒公司的方式宣称将从事同科技业完全无关的工作为由提出离职,完全不给公司任何机会同其沟通后续合作的各种可能,对此我们表示很遗憾。

  记者:中国有不少半导体公司因为抓住了一波机会而飞速崛起,又因错失了下一波机会而走向衰退,我们称之为“一代拳王”。敦泰在Touch上取得成功之后,是否会面临“一代拳王”的窘境?

  胡正大:感谢贵社提出的如此“尖锐”的问题。敦泰2015年触控产品的总出货量已经由之前的世界第二亚洲第一,跃升为了世界第一。

  正如贵社所说,敦泰目前在Touch产品线上的辉煌有目共睹。实际上,敦泰从高速发展的初期,就已经对企业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和社会使命进行了清晰定义,那就是:成为全球领先的人机界面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全球的行业技术创新和发展贡献力量。这意味着,敦泰并不会执着于“电容屏触控技术领头羊”的行业地位,而会秉承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在整个人机交互技术领域持续创新,推出更多样化、差异化的人机交互产品和技术。

  令我们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潜心研发,敦泰已于近两年陆续向市场推出了多项人机交互技术新成果,例如:敦泰2015年推出的压力感应技术方案,领先业界实现单芯片多点压力触控;敦泰于2013年开始投入超过千万元资金及大量人力开发的指纹识别方案,已于今年初全面投入市场推广销售;更值得期待的,是敦泰今年将全面进入量产的“重磅炸弹”——SuperIn-cellIDC(嵌入式显示触控)技术,这会是显示触控领域一大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性技术。

  不难看出,敦泰并没有固步自封,多年来的持续创新,都在为抓住下一波乃至下下波机会进行不懈努力,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和信心相信:敦泰不仅不会是“一代拳王”,还要做“代代拳王”。

  通过采访的一层层深入,本社记者仿佛看到了多年前华为任正非与前华为副总裁李一男上演的那场“消灭叛逃者行动”的重现。对于孰是孰非,双方都各执一词,公理自在人心。

  截止发稿之时,敦泰起诉莫良华等16名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案件,对莫良华个人的起诉部分已得出判决结论,其他人等的案件仍在审理中。期待劳动仲裁委和法院的最终判决,我社也将密切关注此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并持续进行第一时间的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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