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依法对西安西电捷通公司诉索尼移动通信(中国)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索尼移动通信(中国)公司侵犯西安西电捷通公司涉WAPI标准必要专利,判决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并且赔偿经济损失8629173元,合理支出474194元,两项共计9103367元。
西电捷通公司于2015年8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索尼中国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专利,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该专利的手机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336万余元。
业内人士称,该案的判罚意义不在于金额,而是确立了禁令标准和惩罚性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