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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记者 冯庆艳 实习记者 任航 小米今日在港股市场启动公开招股,据小米更新版港股招股说明书显示,小米全球发售的股份数目为21.80亿股,每股发售股份22港元,股票代码1810.
但小米却因上游供应链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受到质疑。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绿色江南(PECC)上个月向港交所提交了一份《供应链再现更严重污染,小米IPO涉嫌披露违规》的调研报告,称小米在过去四年的极速扩张中,供应链屡屡出现污染问题。
对此,小米曾在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中承认了其供应商曾违反环保规定,但在所提交的港股招股书中,却未对此进行披露。
IPE和PECC提交的研报中称,多家中国环保组织完成了又一期小米供应链的污染调研,与之前相比,发现了更为严重的污染。对此向小米提出问题,小米的反应是沉默和回避。
经调研报告披露,小米疑似软板供应商毅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嘉电子”)屡屡违规排放污水。毅嘉电子是台湾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嘉科技”)在中国大陆独资经营的企业。公开资料显示,毅嘉科技与小米自2013年建立供应关系。环境监管记录显示,毅嘉电子从2014年至今有7次违规记录。
除了毅嘉电子,小米手机疑似面板供应商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小米手机疑似外壳供应商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小米手机疑似陶瓷外观件及多款其米系列手机外观件供应商昆山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光明压铸厂,小米手机疑似ODM(原始设计供应商) 闻泰集团有限公司和闻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讯产业基地近年来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规行为。
面对小米多次出现的供应链污染问题,IPE和PECC质疑小米供应链存在的环境风险也可能转化为财务风险,进而形成投资风险。
小米在港交所发布的招股章程文件中,关于环境风险部分并没有对供应链的污染问题进行披露。原文写道:“我们聘用外包合作伙伴组装自主研发的硬件产品,且依赖合作伙伴供应生态链硬件产品成品。我们不经营任何生产或组装设施,仅营运部分关键仓库及委聘第三方运输产品。因此,我们并不面临重大健康、安全或环境风险。”
依据港交所2015年修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属于“一般披露”,企业有责任做到“不遵守就解释”,该修订于2017年开始实施。而小米在此次港股的招股说明书中,并没有履行此项规定。
但是,小米在向证监会提交的公开发行凭证招股说明书中,却承认了供应链所造成的污染问题。原文称,“公司若干现有供货商曾经违反环保规定,上述供货商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等供货商已纠正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状况,现时均符合与公司订立的供应协议。公司内部建立了有关环保的控制政策,要求与供货商订立的采购协议要载有供货商的承诺,表明供货商会遵守有关的环保法规,并且补偿公司由于供货商违反环保规定的所有损失。上市后,公司将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环保、社会及治理披露的规定。”
这是小米首次公开承认供应链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但其中声称供应商已纠正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状况。